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422|回復: 3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诱骗大学女生“性交驱魔”的男子毋钦儒

[複製鏈接]

31

主題

0

好友

232

積分

比思貴賓

Rank: 10Rank: 10Rank: 10

該用戶從未簽到

推廣值
0
貢獻值
1
金錢
2833
威望
232
主題
31

永久貴賓 回文勇士 男生勳章

樓主
發表於 2011-8-11 00:42:31
诱骗大学女生“性交驱魔”的男子毋钦儒


台湾一名无业男子毋钦儒自称“欢喜佛”附身,诓骗一名曾堕胎女大学生婴灵缠身,要她自拍私处供他“法眼”鉴定后,更编造只有阴阳合体双修法才可驱邪、挽救姻缘、治疗子宫等借口,要与她性交。女学生在四小时内同意被连奸三次,还付出一千两百元新台币的所谓“作法费”.法官13日将这名“淫狼”判刑四年八个月。

据台湾《苹果日报》报道,四十岁的毋钦儒于今年三月二十五日,到台中县一家咖啡店,跟店内一名打工的二十一岁女大学生搭讪。聊天中,毋某得知她独自租屋在外,便诓称自己是观世音派来,还掐指算说她曾与人发生性行为、租屋处又没拜地基主,导致婴灵缠身、运势不佳,指示她去厕所用手机自拍下体给他鉴定。

这名面貌姣好的女大学生,因曾三次堕胎,婴灵之说切中她的疑虑,马上到厕所自拍下体拿给毋钦儒看。

毋某则以画面模糊、看不清楚为由,改口要亲自用“法眼”鉴定,和被害人进厕所检查。毋钦儒观看后宣称,她下体不干净,手机自拍画面中有白雾部分,就是鬼魅、婴灵。

毋钦儒不断恫吓,诓称女大学生家道一定会因此衰落,索费三千六百元新台币要帮她“作法消灾解厄”.当晚,女大学生带毋钦儒回租住处“作法”,途经超市时,毋钦儒带她去买两瓶矿泉水返家。

凌晨时,两人进房间后,毋钦儒打开矿泉水念念有词,讹称已经“作法”将矿泉水变成“观音露”,接着边推着她后背在房间四处走、边洒“观音露”.洒圣水仪式后,毋钦儒要女学生脱光衣服,将圣水洒在胸部,再叫她将圣水混合洗澡水去洗澡。

被害人洗完澡后,毋钦儒佯称欢喜佛正附在他身上,此时只要两人阴阳合体性交,就能祛除她身后三个婴灵。女大学生原先不相信,毋钦儒要她用两枚硬币掷筊,结果凑巧三次都是圣筊,她因此深信不疑,同意与他性交。

事毕三十分钟后,毋钦儒意犹未尽,谎称女大学生与现任男友命中无缘,即使结婚也会分离,只要再跟他性交一次,就可求得姻缘。被害人因受到掷出圣筊影响,深信对方具有法力,同意性交换取姻缘。但完事二十分钟后,毋钦儒又指她子宫移位无法生育,双方必须再一次结合才能治疗。

女大学生在四小时内被连奸三次后,毋钦儒骗色不忘诈财,还索取作法相关费用。女学生因身上钱不够,把仅有一千两百元新台币交给毋钦儒。

受害女大学生事后告知男友,才知受骗报警。警方将毋钦儒拘提到案收押至今。毋钦儒向法官坚称,真的有婴灵跟着女大学生,不过,坦承其后两次性交所说求姻缘、治疗子宫说法都是吓唬人的,因为他当时还想再逞欲。

毋钦儒家人和辩护人则辩称毋某精神状况不稳定。但法官认为从犯案过程看不出他行为能力有问题,认定他假借神明之意,蛊惑被害人与他性交,否则将灾厄临头,导致被害人恐惧,不敢不从,因此依强制性交、诈欺两罪,对毋某判刑四年八月。

4

主題

1

好友

633

積分

高中生

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前天 17:28
  • 簽到天數: 1704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615
    威望
    633
    主題
    4

    回文勇士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
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11-8-11 04:11:21
    够傻的..来跟哥买张相挂着就能辟邪..正宗钟馗脸..

    5

    主題

    6

    好友

    1784

    積分

    大學生

    Rank: 6Rank: 6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昨天 21:29
  • 簽到天數: 939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1
    金錢
    147
    威望
    1784
    主題
    5

    回文勇士 文明人 簽到勳章 男生勳章

    板凳
    發表於 2012-1-22 17:10:56
    够傻的..来跟哥买张相挂着就能辟邪..正宗钟馗脸..
    請大家多給發帖者支持,有您們回應支持,才有動力去發貼!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6-1-2 00:00 , Processed in 0.050115 second(s), 15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